3月18日,平利縣法院廣佛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糾紛,結束了一段搖搖欲墜的婚姻關系。
案情簡介:小芳與小張系夫妻關系,因雙方分居多年感情破裂,小芳提起離婚訴訟并稱小張在夫妻關系存續(xù)期間私自變賣了位于縣城的按揭房屋,但未給予自己任何經濟補償。小張則辯稱該房屋是自己貸款購買,且自己已將貸款全部還完,目前自己身體狀況不佳,小芳需要給予一定的經濟幫助。雙方各執(zhí)一詞,矛盾沖突激烈。
案件審理:鑒于雙方互不相讓,案件陷入僵局。承辦法官便從調解入手,充分傾聽小張、小芳的訴求,深入了解矛盾根源,從法律和情感的雙重角度出發(fā),為雙方當事人分析利弊,耐心疏導情緒。一方面向雙方闡明了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財產分配的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明確了雙方在財產處置上的權利與義務;另一方面,設身處地為雙方考慮,引導小芳和小張從家庭的長遠利益和親情的角度出發(fā),理性主張訴求。
經過3個多小時的耐心調解,雙方終于放下成見,達成和解。小張同意離婚,小芳則同意給予對方一定的經濟幫助,并在法庭的見證下現場交付。這場持續(xù)已久的家庭紛爭,在法庭干警的努力下,最終畫上了句號。(梁銳 李傳淇)
責編:張穎
編輯:汪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