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2月,最高人民法院印發(fā)《關于在全國法院正式施行人民法院審判質量管理指標體系的通知》,對人民法院審判質量管理指標體系進行了重構,并于2024年1月起在全國法院正式施行。
為更好銜接最高法院設置的各項指標,順利完成2024年各項質效指標考核任務,客觀、公正評價員額法官、司法輔助人員、司法行政人員的工作業(yè)績,充分發(fā)揮考核“指揮棒”作用,3月12日,神木市法院召開研討會,專題研究討論該院《2024年度審判人員管理及考核辦法》。會議由該院黨組成員、副院長張偉主持,各審判業(yè)務部門負責人參加。
會上,審管辦主任李雅琴對《2024年度審判人員管理及考核辦法》進行了詳細解讀,各審判業(yè)務部門負責人就如何完成好2024年各項質效考核指標進行了認真地討論和研判,提出了很多具有實操性、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。
最后,張偉從會議討論成效、梳理問題、對標分析三個方面進行總結,同時對2024年審判質量管理及考核工作提出要求:要堅持以現代化審判理念為引領。結合即將出臺的考核指標體系,改進工作方法、提升辦案水平,推進審判質量管理與法官辦案績效考核有機融合。要樹立正確績效觀。準確把握考核指標體系的價值導向,設定科學合理的權重系數,注重指標之間的相互配合與制約,發(fā)揮“指揮棒”和“風向標”作用。要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。在辦法出臺之前,各審執(zhí)業(yè)務部門對考核內容仍存在疑問或合理化建議的,及時反饋審管辦,審管辦收集匯總后繼續(xù)討論,力爭使即將出臺的《2024年度審判人員管理及考核辦法》更加科學完善。(屈妮)
責編:朱剛
編輯:李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