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9日,當事人劉女士將一面寫著“高效辦案解民憂、公正執(zhí)法暖民心”的錦旗送到漢陰縣人民法院刑庭法官覃鋒手中,并由衷地向他表示感謝。

此前,劉女士因交通事故受傷,經專業(yè)機構鑒定其傷殘程度評定為十級。本次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,張先生負事故全部責任,劉女士不負事故責任。因雙方就賠償事故始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,劉女士將張先生及張先生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,要求其支付各項賠償費用二十余萬元。
案件受理后,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對案情進行梳理。因雙方矛盾較深,且對賠償項目和金額存在較大分歧,經庭審查明事實后,承辦法官依法對該案作出了判決,被告向原告支付賠償金近二十萬元。宣判后,原、被告均息訴服判,被告保險公司及時履行了賠償義務。
一面鮮紅的錦旗,幾句感謝的話語,是當事人對辦案法官的認可,也是對法院工作的肯定。下一步,漢陰法院刑事審判庭將充分發(fā)揮專業(yè)審判優(yōu)勢,做實定分止爭,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,用更加便捷、高效、精準的司法服務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。(覃烽)
責編:張穎
編輯:時雨